严格绩效考核 落实共同责任
发布部门: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09-11-11 05:44:05 浏览次数:830
严格绩效考核 落实共同责任
--湘潭市将国土资源管理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规范管理土地,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构建土地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湖南省湘潭市委在2009年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内容列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类指标中占10分。
从2003年开始,湘潭市即在全市实施领导班子建设“堡垒工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推行绩效考核。考核采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手段,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荣誉、干部选拔使用、干部职工的奖金三个方面挂钩,并对末位进行重点戒勉谈话,甚至免职。因此,绩效考核成为湘潭市各类考核中最具权威、最受重视、最有效果的一种考核手段,也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始终关注、关心的焦点。湘潭市各相关部门都希望将自己的工作列为绩效考核的范围。
国土资源部门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之一就是对违法用地的控制问题。虽然近几年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遏制违法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大了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加强了从源头上对违法用地进行预防和控制。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违法用地的控制和查处仍难以到位,违法用地仍然呈现量大面广的态势。违法用地难以控制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缺乏保护耕地的动力机制,有的地方以GDP论成败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面对这种情况,必须寻求一种科学有效的动力促进机制,将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内在、外在动力统一起来,以保证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目标的实现。而将国土资源管理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内容,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为,无疑是将内在、外在动力结合起来的最佳途径。
湘潭市国土局为积极争取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了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目标,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多次与湘潭市委绩效考核办进行汇报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二是将国土资源管理的形势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作好汇报,特别是向参加县市区领导班子绩效目标审定的市委常委会的每一个领导作好汇报,取得支持。三是将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管理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责任及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整理,形成政策文件汇编,送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参阅。通过这些措施,使市领导对国土资源管理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目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讨论的一致通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真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国土资源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是否建立违法案件查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是否按《湘潭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评价考核暂行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已批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征地拆迁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七个方面。为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目标的实现,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湘潭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国土资源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由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土地利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函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并作为年底绩效考核评估得分和扣分的依据。对考核得分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该县市区的用地报批和矿业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