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抓紧部署开展2009年新开工项目用地自查清理工作
发布部门: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09-11-11 05:37:08 浏览次数:731
2009年10月20日,我局启动了对鄂湘黔三省2009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的专项督察工作。湖南省积极响应,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于10月2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9]184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专项督察工作要求,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9年新开工项目的自查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在2009年11月10日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2009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的自查清理工作。严肃查处自查清理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做好迎接督察组实地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清理,如实上报自查清理情况,依法、及时查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地区,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将和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一道,加大对该地区的督察整改力度。